——在2018中国电商大会上的演讲
在农村电商领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工业消费品下行已经成熟,没有什么障碍,可以到达贫困落后地区;但是农产品上行,目前依然存在很多困难。
农产品与工业品不一样,具有特殊性。传统的农产品生产不是机器生产,不是人和机器之间的关系,而是人与天地之间的关系,是在一个复杂的生态环境中的动态过程,好的农产品一定是在天时、地利、人和的完美境界中生产出来的。在商品化农业中,又加入了资本和市场要素,但人(农民)始终是农业生产最关键的要素。
在传统小农经济当中存在着两个难以克服的发展障碍,其一是分散的小规模的经营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使得农业生产的回报大大低于其他领域的生产,大批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高回报产业,出现农业和农村的衰败现象; 其二,分散和小规模的农业生产方式难以进行标准化的生产,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这就给电商的经营带来了困难。
要解决上述两个问题,必须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实现生产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目前主要有两种解决途径。
第一种是公司加农户的解决方案,就是以资本为核心和主导去整合土地、劳动力和市场等其他要素,形成从生产到加工运输和销售的产业链。这种模式通过资本流转土地进行大规模的兼并,形成生产规模,实现生产的标准化,按照工厂生产的管理办法进行质量控制,生产一定规模的质量可以得到保证的农产品。资本会利用一切机械化工具替代人工,让人成为农业机械的附庸,降低对人的管理成本。资本还会试图制造小气候,控制土壤水肥,甚至改变农作物基因,以实现对农作物生产的完全控制。这种模式在东部平原地区和一些畜牧业领域是有效的,但在中西部贫困地区,由于自然环境的原因,很难开展这种大规模的用机器替代人力的生产方式。举一个例子,我们曾经在贵州丹寨开展扶贫项目,为了提高生产效率,试图使用采茶机来替代人工。说明书上写的是两个人进行操作,但实际必须有三个人参与才能够有效完成采茶任务,除了需要两个采茶机的操作人员之外,还需要一个监工进行指导和监督。很多在西部进行农业投资的企业,他们在失败后总结出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是难以对农民进行有效管理。为了管理一百个农民,要顾很多人去监督。一个在湖南做油茶产业的企业,在三五年后油茶果可以采摘时发现,产量比预测的少了一半儿,是周边农民把果子偷走了。这种以资本为核心进行生产要素整合的生产方式,在西部贫困地区很难有效解决生产环节的问题。在销售环节,资本为谋求最大化的回报,会梦想成为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一旦获得垄断地位,就会压低收购价格,抬高商品价格,成为横亘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赚取高额差价的中间商。他们还会选择市场最可靠和利润最大化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将电商平台内置于其闭环系统中。这是与电商模式的初衷背道而驰的。
而另一种解决途径则是以农民为核心的发展方式,通过农民合作社,把土地、劳动力和农民自有资金以及外部资源加以整合,实现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这种模式在中西部贫困地区比以资本为核心的公司加农户模式有效。农民合作社有这自身的制度优势。首先,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而集体经济是从合作社发展来的。农村土地对外流转存在着很大障碍,但在集体成员之间能够有效流转。第二,合作社是农民的利益共同体,把社员利益捆绑在一起,让农户相互监督。第三,与公司不同的是,合作社是人和而不是资合,合作社内是民主管理,采取一人一票的决策机制,这种平等、民主的管理机制会加强农户之间的相互制约。第四,合作社与公司最大的不同在于,合作社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机构,不追求合作社法人的利润最大化,而是帮助其社员实现利益最大化。合作社不会加价,销售收入的绝大部分都按照交易额返还给农户,合作社只保留必要的运转和管理经费。这样,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不存在一个赚差价的中间商,真正做到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如果把眼界放到全球,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大农场制的美国、欧洲还是小农场制的日本、韩国,以及咱们中国的台湾,农业发展到今天都采用的是合作制的经营管理制度。历史和逻辑证明,合作制度在农业生产中具有极大的优越性。
综上所述,培育有效的农民合作社是贫困地区农业发展和解决农产品电商上行问题的基础。习近平主席在浙江工作的时候,十分重视和支持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社的试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出台了很多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但现实是,我国目前缺少有效的农民合作社组织。根据农业部的统计,现在全国大概有两百多万个合作社,平均每个村三个合作社。绝大部分的合作社都是假合作社或空壳合作社,创建者多是为了套取政府补贴。那些开展业务的合作社也多为公司制,是为收购农产品而把农民拉进来,只是在产品销售环节做文章,并没有实现生产过程中的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非常多,关键问题是缺少孵化培育和有效管理农民合作社的机制和机构。政府虽然出台了很多大力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但缺少人力和资金去培育农民合作社。而农业企业更不可能去发展农民合作社,因为合作社一旦发展壮大起来,就会让资本失去话语权和控制权。因此,需要制度创新来解决问题。
正是认识到这样的问题和发展需求,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在长期开展农村扶贫和农村发展项目的基础上,总结了成功的经验和教训,与联合国开发署合作,在贫困地区开展了通过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去孵化、培育和管理农民合作社的制度创新。我们目前正通过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在商务部三个定点扶贫县,也就是四川的仪陇、广安和湖南的城步县,以及福建宁德古田县进行了试点。
项目的具体做法是,我们在试点县成立了民富农村可持续发展服务中心,那是在当地民政部门注册的民办非企业机构,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服务机构。他的宗旨是为农民以及各种生产要素提供一个服务平台。它的功能包括,首先是孵化培育合规的农业合作社,提高农民合作社自身的管理能力,为农民合作社提供有效的管理服务。在此基础上再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平台去对接外部供销渠道和资金等等资源。在基层生产合作社基础上,我们还会帮助他们组建农民合作社联社,联社的主要功能是制定生产标准,开展生产监督,打造共同的属地品牌。我们也会在农民合作社内试点开展资金互助业务,解决农民的资金需求问题。然后帮助农民合作社对接外部的金融机构,通过合作社供应链和互助资金形成的资产,获得银行的金融服务。我们正在积极联络电商平台,搭建消费者与合作社之间直接的交易模式。我们设想,未来在城市建立消费合作社,在消费合作社与生产合作社之间建立一种直接的交易关系。消费合作社直接向生产合作社下订单、交定金,将中间所有的加工包装运输和物流服务外包给其他机构。这样一来,即可实现产品生产过程的规模化和标准化,又可以实现生产者的利益最大化,帮助贫困地区农户增加收入。还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让消费者也获得更多实惠。其实,这种模式在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只不过以前是通过传统的线下方式实现的。我们希望把这种农民合作社和消费者合作社直接对接的交易模式通过电商平台进行优化,让交易更加便利化。我们也正在探讨用区块链技术开发合作社管理系统。当然,这是一个巨大的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我们需要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需要各界的积极的参与配合。更关键的是,我们需要有一支能够在基层开展工作的团队,去宣传发动和组织农民加入合作社,为他们提供培训,帮助他们建立起有效的合作组织。
归根到底,我们的初心是要解决中西部贫困地区扶贫与可持续发展问题,这是乡村振兴计划的宗旨和目标。我们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断创新,扎实推进。
我们欢迎各界能够积极参与和支持这样的一个创新试点,也欢迎更多地区加入联合国开发署项目试点,请有兴趣朋友和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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