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读冯兴元先生等所著《经济学通识课》。

张维迎先生为该书作序,讨论了主流市场理论的八个悖论和市场理论的两种范式。学而思问之。

一、关于主流市场理论八个悖论

1、市场前提是专业化,分工前提是规模效益递增,与完全竞争的无规模经济相背离?

分工的原因不是因为有规模,而是因为专业化带来的生产效率,技术工人的熟练操作节省了单位产品的时间成本。在充分竞争市场的均衡价格下,专业化可以带来更多盈利。如果是个体生产者,盈利会激励其增加劳动时间,生产更多的产品。但个人的劳动时间是有限的,为求更大收益,可通过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或雇工来实现。在信息充分对称和全要素充分流动的市场,熟练个人都会选择自主创业,自己生产,并以不断技术创新的竞争方式提高效率,获得最大收益,结果个体企业不会有不断扩大的生产规模。不存在市场悖论。极端的例子是,如果个人都通过购买机器人进行生产(如3D打印机),且机器人也是机器生产,则发明新机器人的人则可谋取更多收益。所以科技企业市场价值会不断增加。

但,理论上充分竞争市场的前提不存在,真实市场信息不对称,要素不能如水和空气一样自由流动。一部分人可以通过垄断信息和资本等非劳动力要素,通过非市场手段控制价格或某些市场要素,通过限制其他个体进入市场等方式谋取垄断收益。行会是较早产生的垄断组织,而垄断资本是最发达的垄断形式。当有部分个体因缺少要素而不能自己从事生产时,他们只能沦为其他企业的雇工。如果雇主按时间付费,则雇主更多获取由此带来的收益。如果按件付费,则工人与雇主可以按约定的比例增加收益。但工人劳动时间有限,雇主则可通过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劳动力和机器来增加收益,而不必通过技术创新。

所以,规模生产不是分工的必然和前提,而是因为人在欲望趋势下,利用不充分的市场条件形成的结果,垄断不是最优选择,而是不自由和不公平竞争的结果。而不公与不自由的原因是制度缺陷。

对公平的追求是制度革新的动力源泉。

2、完全竞争是指无数小厂家生产相同技术,以相同成本生产完全相同产品。现实中,创新是市场竞争基本手段,创新意味着作与众不同的事情,生产差异化的产品。因此,完全竞争与创新不相容,创新一定会导致垄断,带来资源配置效率损失,有创新就不可能完全竞争,相背离?

竞争性市场是指信息对称,要素充分自由流动的市场,而要素也含科技。市场上不可能只有一种产品,也不可能只有一种需求。整体市场是由无数个细分市场组合的,每个细分市场又有无数产品市场。张维迎提出的问题可能是偷(切)换了市场层次概念。对某个具体产品(相同技术,相同原料,相同外形)而言,只要市场条件具备,一定会产生均衡,不可能产生垄断。如果生产者是个体经营,大家技术完全一致,在充分竞争市场上,大家赚取同样的收入。价格太高会失去客户,价格太低会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最终实现市场均衡,不需要垄断也可以实现帕累托最优。

一个整体市场是由无数个这样的单品市场组合而成,最终实现整体市场的均衡。在假定人的需求(包括总量和品种)不变的情况下,这没毛病。

但是,真实的市场中最大的不确定性是人的需求,人口的变化,欲望的增加,特别是对非基本的需求的欲念的不断增长(人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系统里是动态的),会创造新的细分市场,并创造新的产品和非物质的服务。而非基本需要的需求最初往往是一种欲念,并没有具体的事物可以满足,在这样的市场上,供给可以创造真实的需求,把需要实现为具体的产品和服务。

创新与市场理论并不想背,只是在原有整体市场系统增加新的产品,新的市场者和消费者。

问题是在整体市场上,如果消费者的收入是有限的,则选择购买新产品就会放弃购买旧产品,创新者的竞争,不是在老产品的单品市场的竞争玩,而是新的产品链与原有产品链的竞争,是两个不同层次的竞争。在整体市场的产品链竞争中,靠的不是改良技术和降低成本,而是全新的概念(电视与收音机相比是全新的概念)和方式(网络音乐与唱片相比是全新方式)。在全新产品刚出现时,因为没有竞争对手,会形成自然垄断。但是,如果技术和其他一切要素是自由流动的,则新产品很快会被模仿(印度仿制药),自然垄断会很快消失,新产品市场会变为竞争市场,融入整体市场的均衡状态。

一部分企业家可以通过不断创新概念和方式,获得短期的垄断收益,这是创新的激励机制。但这与市场机制并不相背离,而是真实市场运行的结果。

所以,只要市场理论考虑动态因素,增加变量,就可以继续有效解释市场的规律。两种市场范式的区别在于考虑变量的多少。如同区块链上的数字货币,不是由相对静态的央行发行,而是由全网动态计算产生。(量子计算或可帮助经济学家构建一种更接近真实市场的矩阵方程)。

话题:



0

推荐

白澄宇

白澄宇

289篇文章 1年前更新

任职于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兼任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普惠金融创新中心联席主任,曾参与创办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并兼任秘书长。 北京大学国际经济学士与国际金融硕士。长期从事农村发展、扶贫和小额信贷项目管理工作,在这些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经验,还拥有深厚的国际合作经验和广泛的国际合作渠道。 将UNDP提出的inclusive financial sectors概念引入中国,并翻译为“普惠金融体系”一词。之后一直致力于普惠金融体系在中国的建立,推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成为国家金融改革战略目标。主持成立了国内第一个P2P行业的自律委员会,推动了P2P行业的合规发展。目前致力于推动农村合作社与资金互助业务的创新与规范发展,推动共享经济模式的创新。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