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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房地产大佬进军金融业的时候,金融大佬可以换个思维方式,试试“地产模式”的金融创新。
       房地产经营无非是两种:租,或售。
       先看租,房子拿去用,按月交租金。只要你可以交得起租金,住得越久越好。每年更新一下租房合同,没必要每年收回来重新再租给你。信贷为什么不能如此操作?把前借给你,你按月交利息,只要你能交得起利息,借多久都可以,每年更新一下借款合同,没必要把本金回收后再借给你。可做成授信额度内无期限贷款。
       再看售,盖好房子,精装修好,卖给业主,交钥匙,购房款可以慢慢付。投资其实也是如此操作,我把项目建好,运营起来,然后卖给新业主,钱也可以慢慢付。炒地皮,炒楼花方式另议。当然,项目不是房子,项目的质量受市场影响,有可能卖不出去。雷军投小米就像在建楼房,现在终于可以在香港卖楼了,但价格并不如预期的高。

“地产模式”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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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澄宇

白澄宇

289篇文章 1年前更新

任职于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兼任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普惠金融创新中心联席主任,曾参与创办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并兼任秘书长。 北京大学国际经济学士与国际金融硕士。长期从事农村发展、扶贫和小额信贷项目管理工作,在这些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经验,还拥有深厚的国际合作经验和广泛的国际合作渠道。 将UNDP提出的inclusive financial sectors概念引入中国,并翻译为“普惠金融体系”一词。之后一直致力于普惠金融体系在中国的建立,推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成为国家金融改革战略目标。主持成立了国内第一个P2P行业的自律委员会,推动了P2P行业的合规发展。目前致力于推动农村合作社与资金互助业务的创新与规范发展,推动共享经济模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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